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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首頁 / 行政公布欄 > 【新生入學獎勵】108學年度第二學期赴「國際」或「大陸」交換補助津貼申請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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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為鼓勵成績優秀入學生踴躍參與本校國際及大陸交換,特於106學年度起於新生成績優良入學獎勵增列國際及大陸交換補助津貼,詳細申請資格及規定請參閱各入學年度之獎勵措施 ( https://reurl.cc/nM3z6 )
二、符合106~107學年度學士班成績優良入學獎勵資格且欲申請108學年度第二學期赴「國際」或「大陸」交換補助津貼者,請於108年11月13日起至11月20日止,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教務處綜合教務組,逾期不予受理。
洽詢電話:082-3123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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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下載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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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:108-11-20 發佈單位:教務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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