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所名稱 |
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 |
職稱 |
助理教授(含)以上專案教師 |
名額 |
1名(備取2名) |
資格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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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學經歷、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說明。惟不宜限制應徵者年齡)
一、下列條件必須同時具備:
(一)具有國內外博士學位;或具有在國內外大學教授法律相關課
程經驗之助理教授級以上人員。
(二)可教授「商事法、民事法或經濟法之法律相關領域課程」。
(三)曾有法律相關領域之論文發表二篇或專書著作一本以上。
(四)具有法律相關領域之教學或實務經驗者。
二、具備可教授「海商法」、「公司法」、「民法」等課程者優先聘任。 |
工作項目 |
(主要工作項目等資料說明)
一、從事教學、研究、輔導、服務義務。
二、同意兼任行政職務、同意夜間或假日授課。 |
工作地址 |
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1號 |
報名表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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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須檢具文件、聯絡人、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。)
一、履歷表、學位證書、經歷證件等影印本。
二、碩、博士歷年成績單。
三、代表著作、相關著作目錄及摘要,及教學、研究、服務等相關經歷資料。
四、5年內於嚴格匿名審查制度之學術論文各3份或專書1份。
五、請依專長提供1至2門可開設課程之講授大綱、授課內容
摘要及參考資料。
六、相關教學經驗證明(如大學授課時數證明及教學評鑑資料) |
附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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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國外學歷者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驗證學位證書、成績證明,同時
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核發入出國紀錄。 |
聯絡方式 |
一、一律通訊報名,表件請註明應徵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教職並請於108年10月24日下班前寄達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1號本校人事室收執。
二、請詳列國內外通訊地址、電話(含手機)、Email信箱。
三、合者通知甄選,不合者恕不退件。
四、如有疑問請電洽082-355995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何小姐代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