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每日領取郵件時間為正常上班日8:00~12:00、13:30~17:30,學生領件時請攜帶學生證或足以辨識本人之證件;如由他人代為領件時,請攜帶收件人及代領人證件,方得領取郵件。
二、掛號郵件、包裹於登錄日期屆滿14天仍未領件者,退回發(寄)信原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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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職員(學生)郵件(04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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